
此前,高等法院批準禁令的背景是殼牌MDS收到馬來西亞國家石油公司與砂拉越州屬下天然氣聚合商Petros分別開出的8000萬令吉競爭性發(fā)票。殼牌MDS曾申請禁令,要求暫停付款直至兩供應商糾紛解決,并要求馬來西亞國家石油公司繼續(xù)供氣。殼牌MDS方面辯稱,其處于雙重索賠困境,需避免重復支付風險;而馬來西亞國家石油公司則強調(diào)已履行合同義務,理應獲得供氣費用。
馬來西亞上訴法院周一還解除了另一項涉及銀行擔保的禁令,該禁令此前禁止馬來西亞國家石油公司動用殼牌MDS的銀行擔保支付費用。法庭同時裁定,殼牌MDS需向馬來西亞國家石油公司支付2024年8月至今年10月5日期間拖欠的7000萬至8000萬令吉款項(含利息),總欠款可能達10億令吉,并要求于10月6日前完成支付。此外,殼牌MDS與馬來西亞國家石油公司需分別承擔5萬令吉和3萬令吉的訴訟費用。殼牌馬來西亞周二通過電子郵件向路透社表示,尊重并遵守上訴法院裁決。